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,是区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、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重要举措,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干部任命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。此举对于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,增强其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,促进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。
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。